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徵聘 音樂學領域 專任教師乙名
必備資格與條件
一、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級(含)以上
二、具有二年(含)以上大學音樂系所音樂學相關課程教學經驗
三、需符合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人事法規之規範
(請參酌國立中山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聘任規則)
須教授課程
一、斷代音樂史
二、世界音樂
三、中國音樂史
四、臺灣音樂
五、爵士音樂史
截止時間及注意事項
*申請截止日:民國一○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寄送至本系,恕不受理email投遞
*需備資料:
1.個人履歷資料
2.可開設課程表
3.最高學位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者,須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附認證中譯本)
4.最高學歷成績單(國外學歷者,請附認證中譯本)
5.教育部教師資格證書影本(無者免附)
6.博士論文,請提供紙本
7.該職級後出版之專書或期刊論文至少一篇
8.推薦信三封
9.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【擬聘教師資料表】,詳填表二及表三,列印並簽名
http://ope.nsysu.edu.tw/p/412-1011-165.php?Lang=zh-tw
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
◎來函請寄: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新聘教師委員會收。
信封上請註明『應徵音樂學專任教師』及應徵者姓名
◎聯絡電話:(07)525-2000轉3332
◎E-mail:musi@mail.nsysu.edu.tw
◎聯絡人:音樂學系辦公室行政組員薛淑如
◎本系網站:http://music.nsys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