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培訓相關資訊 如欲取得教學助理資格,請務必參加本校教務處和學院舉辦之教學助理研習,課程及時數均須符合本校規定。 附件為本校教務處、文學院、工學院、海科院及管理學院培訓訊息,敬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