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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中山大學音樂學系創作與應用組

第二階段甄試審查評分原則

 

審查資料(10%)

評分項目

配分比例

學習表現

30%

成果作品

55%

能力特質與學習計畫

15%

 

筆試(20%)

評分項目

配分比例

測驗創作能力與音樂應用相關知識

100%

 

面試(45%)

評分項目

配分比例

1.專長樂器或聲樂演唱之自選曲一首。

2.音樂相關之分析能力與反應。

100%